文化创意产业园可持续运营的三大路径?

近年,我国文化产业园区借助国家政策,发展迅猛,文化产业园区作为文化企业集聚力量的领军者需要承担的使命更为艰巨。目前尽管在运营模式和盈利模式上具有较大的差别,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总体处于上升趋势,现存问题必将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得到解决。合理的产业定位有助于增强文化产业园区的市场竞争力,开放的园区格局则有助于集聚文化产业园区的人气,开拓文化产业园区的新业态,科学的物业经营有助于保障文化产业园区稳定的资金来源。三力合一,最终促成文化产业园区的全面升级和良性运转。

一、文化产业园运营模式

1、政府主导模式

政府主导模式是指文化产业园区的软件与硬件,从规划、设计到使用、管理、维护等,都由政府主导执行完成。这种模式具有充足的资金来源及相关政策支持的特点。

2、建设-经营-转让模式

建设——经营——转让模式是政府将园区交由民间团体投资兴建和经营,等营运期满后,再将所有权移转给政府。一般程序为政府先进行前期研究,然后以公开发包方式,将园区公共建设的规划或设计、建造均交由民间企业办理,并由政府以授权方式交予民间企业运营,由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设计、筹措经费、兴建、运营与管理,在兴建完成后,可以营运并回收成本,约期结束后将所有权再移交政府.这种模式具有先期投资成本高、回收期间长、相关风险高、政府与民间团体需长期广泛合作及采用专案融资等特点。

3、经营-转让模式

经营——转让模式是由政府对文化产业园区进行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并拟订园区的发展方向,而园区的其他配套建设及经营和管理则完全委托给民间企业来完成,企业提出整体的软、硬件规划构想,并需经政府审议通过。

4、租赁-开发-经营模式

租赁——开发——经营模式是政府将土地或现有设施设备以租赁或出让的形式给企业或企业联合体,而后由主导企业或者企业联合进行文化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再由主导企业或者企业联合体进行文化产业园区的管理组织。


评论

评论:
免费
咨询

免费咨询

400-876-1589

8万+套精品房源

100+人专业顾问

早9:00-晚21:00

关注“优楼网”

返回顶部